《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障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协会章程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缴纳范围
会员单位均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会费额度核定
根据以支定收原则核定会费额度,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充分考虑未来,适当留有余地。会费按年度预算核定,分年度缴纳。
三、会费缴纳标准
会费标准根据上年保费规模划分为三档:
一档:人保财险、中国人寿 会费标准:4.5万元
二档: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国元农险、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 人寿、华夏人寿 会费标准:3万元
三档:天安财险、华安财险、大地财险、大家保险、中华联合财险、人民人寿、新华人寿、人保健康、太平人寿 会费标准:1.8万元
新会员单位入会,入会当年会费标准按基准会费1.8万元/年,具体缴纳金额可以按月计算。
四、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由会员单位直接汇至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
户 名: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都支行
账 号: 1308 0240 1920 0202 641
五、会费缴纳时间
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六、拖欠会费惩处措施
对于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会费使用原则和制度
(一)会费使用应当本着取之于会员单位,用之于会员单位以及勤俭高效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
二)协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年度预算方案应经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执行情况,每半年向理事会通报,年度决算应向理事会报告,接受理事会的审查和监督。重大开支事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八、会费用途
一)会费开支主要用于业务活动和各项管理费用,各分项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业务活动成本主要列支因工作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强化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等活动开支,以及开展保险宣传等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主要列支协会秘书处人员工资、补贴、生活福利费用以及秘书处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和水电、交通、通信等办公费用。
九、其它
(一)本办法经2023年3月30日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五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办法自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五届二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三)本办法解释权属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