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修订稿)

2006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纲要贯穿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各行各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保险作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保险业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改革发展的任务也越来越紧迫,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共有八处涉及保险业发展的内容,对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和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在“十一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安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路径和政策措施,指导我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安徽保险业“十五”期间发展概况

(一)安徽保险业“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保险市场体系日渐完善,保费收入增长较快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保险机构1765个,比2000年底增加1501个。其中省级分支机构16家,比2000年底增加11家;市县级分支机构345个,比2000年底增加86个;营销服务部1404个,基本上覆盖到了全省各乡镇地区。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从无到有,截至2005年底,共有各类专业中介机构56个,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451个。2005年保费收入133.2亿元,是2000年的3.5倍。其中,2005年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67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1.57亿元。2005年保费总规模全国排名第13位;保费收入增幅列全国第23位。

2、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效益日益凸现

安徽保险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不断拓宽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领域,在发展县域保险业务、开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县域发展战略成效显著。从2002年实施县域发展战略以来,到2005年底,全省保险县域业务保费收入达96.5  亿元。二是农业保险试点取得突破。省政府已致函中国保监会申请组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烟叶保险试点、岳西县茶叶保险试点、池州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三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所进展。积极开展小煤矿雇主责任险试点工作,努力开拓律师责任险和火灾责任险。四是推动建立“861”项目保险服务体系。制定了《安徽保险业策应“861”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就保险业参与“861”行动计划做出整体规划,  成立了“861项目保险办公室”,加强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召开了安徽保险业服务“861”项目座谈会,搭建保险业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为保险业全面介入“861”行动计划创造了条件。

3、监管工作和行业自律得到加强,保险市场逐步规范

安徽保监局把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将日常监管、协作监管与长效监管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注重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整规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重点查处了违规支付手续费、误导客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01-2005年,共对130多个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81个机构给予了处罚,给予32个机构警告,对29个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3名高管人员进行了监管处罚,出具监管意见34  件,实施监管谈话153次,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二是加强协调监管。建立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共同签署了《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就实行监管信息共享,定期召开金融监管工作联席会,交流监管工作意见,商讨业务交叉领域的监管问题等做出约定。三是实施长效监管。通过建立安徽保险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和内控管理,保险市场逐步规范。

4、保险功能作用较好发挥,保险业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保险业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在经济补偿、促进外贸出口、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诸多方面,充分发挥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2001-2005年,全省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105.6亿元,为全省出口企业承保出口金额10  亿美元,赔款支出580万美元,全行业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

(二)安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十五”以来,我省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全国平均水平、与周边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2005年,我省保费收入增幅低于全国5.34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增幅列第五位。与银行、证券业相比,保险业在全省金融体系中的发展也相对滞后。由于保险业在地方经济中所占份额过小,社会对保险的认知程度尚低,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还有待提高。

同时,我省保险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保险的功能与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不充分;三是管理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四是保险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建设有待加强。

二、安徽保险业“十一五”期间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保险市场需求

(一)安徽保险业“十一五”期间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保险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整体经济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稳健运行于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5400亿元,增长11%,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11.4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2620元,增长5%;实现财政收入650亿元,增长25%。预计“十一五”时期,安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平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达10%以上,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保险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发展、富民兴皖的战略目标,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分三步走。中央做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后,安徽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全力推进“861”行动计划,即重点建设加工制造业基地、原材料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基地、能源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全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重要的文化产业大省等八大产业基地和防洪保安工程、通达工程、信息工程、生态工程、信用工程、人才工程等六大基础工程,到200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现已提前两年实现)。整个计划项目总投资10000亿元以上。“861”行动计划的实施,将带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安徽保险业特别是财产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构建和谐社会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我省致力于“平安安徽”、“信用安徽”、“和谐安徽”的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等。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将进一步拉动人身保险市场的需求。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客观上要求社会组织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保险作为专业风险管理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安全生产要求的强化,将直接增加各种责任险的需求。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有效增加保险需求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将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随着中央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经济将得到较大的发展,农民收入也将得到大幅度提高,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保险的潜在需求将逐步转化为现实需求。

5、全面对外开放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保险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外资保险将逐步向我省保险市场渗透。一方面,现有中资机构将面临挑战,竞争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外资保险公司的介入,将带来新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提高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各家保险机构规范经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平等竞争,促进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改善。

6、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为保险业发展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

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将对保险企业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有利于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市场需求展望

1、财产保险市场需求

经济的增长将继续推动财产保险需求。实证分析表明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我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经济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为财产保险需求的稳步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861”计划的实施将继续拉动部分险种的发展。“861”行动计划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步阶段提出的一项战略部署,目前约有项目800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861”行动计划的实施对保险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工程保险、企财险等带来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财产保险需求出现多样化、个性化趋向。政府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问题越来越重视,民众和企业财富的积累以及风险意识的增强促使经济组织和个人重视规避防范风险,这些都将使得社会对各类财产保险的需求增加,并呈现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特征。

2、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保险业加快发展。目前,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范围和内容仍然有限,特别是农村地区,缺乏必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内容,需要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以有效缓解政府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利息率的变动直接影响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十五”期间,我省寿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占当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0%左右。利息率的变动,会显著影响寿险产品的消费需求,增加了人身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

总体来看,“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十分有利,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保险业要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积极化解不利因素,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三、“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安徽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促进安徽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安徽省实现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十一五”安徽保险业发展方向

1、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保险覆盖面

策应我省“861”行动计划。“861”行动计划是未来几年我省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全省保险业要积极策应。一是做好准备,提早介入。及时掌握新建、续建项目立项、实施情况,保证信息通畅,多了解,早介入,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发挥比较优势,确立服务对象。“861”计划涉及交通、能源、制造业、原材料、化工、水利、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加工、环保、高新技术、社会事业等方面,各保险公司要注重发挥优势和强项,把展业着力点放在自己比较擅长的项目上,组织力量拟定有针对性的承保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投保单位的保险需要。三是关注高新技术等龙头项目的实施,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产品推广等提供全方位保险服务,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咨询等延伸服务。

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险保障。非公有制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通过保险转嫁风险、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将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对保险的需求,投入更多精力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保障,推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维护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将继续把发展煤炭行业雇主责任险作为突破口,拓展责任保险的发展空间,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2、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三农”保险,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全局的需要,是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探索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需要。“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业将在巩固城市业务的同时,加快对农村市场的渗透,扩大保障面,充分发挥网络、人才、机构的优势,积极开拓农村保险业务,为我省保险业做大做强奠定基础。在人身保险方面,重点发展农村养老险,使农民老有所养;加快发展农村健康险,使农民病有所医;尽快发展农村意外险,使农民伤有所疗;适当发展农村新型寿险,使农民资金保值增值。在财产保险方面,以世行贷款项目为依托,在部分地区开展互助基金试点工作;支持农业保险公司的组建,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道路;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

3、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健康提供保障。保险业积极参与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凭借商业保险在账户管理、理赔服务、专业人才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发挥更大的成效。

参与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  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农村被征用土地的数量不断增长,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险业将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利用保险完善的机构网络、众多的服务网点,努力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

参与企业年金管理,为企业职工提供养老保障。保险业将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业务,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应对新形势,探索新的业务经营策略,开发出适应企业年金基金运作需要的产品,尽快进行业务转型,为企业职工提供完善的养老保险保障。

加快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健康提供保障。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广覆盖,低保障”,保障程度相对较低。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较为灵活,能够满足被保险人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特别是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要求,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将深入研究市场需求,通过产品创新,扩大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范围,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市场发展。

4、发展保险中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作用,促进保险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保险市场运作效率,坚持保险中介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方向,注重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投保人之间的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中介行业,保持专业中介机构的稳步发展势头,坚持高起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开业验收标准,使中介机构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防范经营风险;强化市场退出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波动,降低损失,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和整个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建立保险营销员分类分级的资格管理体系。根据保险中介人从事的业务不同,销售的保险产品性质不同,实施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完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从业资格授予、考试、发证制度,使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5、加强保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业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保险行业兴衰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对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十一五”期间,安徽保险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纲要》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年度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完善信用测评制度,建立具体诚信奖惩办法,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和执行行业服务标准。认真执行《安徽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行业标准》,建立机动车理赔快速处理机制,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在人身险小额理赔纠纷裁决机制试点基础上,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简便、快速的纠纷调解服务。

建立保险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保险营销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并争取纳入安徽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建立机动车风险信息库,实现车辆保险信息与车辆年审、事故处理、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建立车辆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良性互动机制。

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制度,将有不良行为的保险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为公司聘用人员提供参考;严肃查处各类不诚信行为,将诚信记录作为增设分支机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

加强信访投诉工作。全面实行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和保险公司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加强对信访投诉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严格信访工作时限要求,妥善解决各种纠纷;进一步完善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工作,争取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

6、深化保险企业改革,增强综合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将继续深化改革,按照  “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总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人才、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增强保险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7、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

“十一五”期间,安徽保监局将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牢牢把握发展主题,把促进安徽保险业发展、维护被保险人根本利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治本入手,探索建立保险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安徽保险业发展创造一个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安徽保险业“十一五”发展目标

(一)保险市场发展

1、保费收入

“十一五”期间,在探索具有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进程中,我省保险业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覆盖面,开拓新的服务领域,逐步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率和贡献度。确保“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行业发展速度不低于省内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两倍;确保我省保险行业发展速度不低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确保我省各保险公司发展速度不低于其系统内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争取实现保险深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保险密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市场总需求,结合我省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综合考虑国民经济未来几年的走势和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预计在“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市场年均增长率在25%左右。力争到“十一五”末,保费收入比“十五”末翻两番。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全省总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15%。

2、保险保障水平

财产保险保障水平。财产保险的总保额和责任限额以每年25%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0年全省财产保险总保额达到5万亿。

人身保险保障水平。人身险承保人次年均增长率15%左右,预计到2010年承保人次达3500万人。

3、保险市场主体

“十一五”期间,积极引进市场主体,通过适当增加保险市场主体,改变市场集中度过高的现状。预计到2010年,全省保险市场主体将超过130家。其中,财产险公司30家,人身险公司30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70家。

4、保险队伍

2010年,全省保险业从业人员将达到12万人,其中寿险从业人员数量超过10万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约1万个。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养出一支业务精干、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保险队伍。

(二)行业可持续发展

1、诚信建设

2010年,全省保险业信用体系将基本形成,行业信用状况明显改善,诚信文化得到有效培育,保险业服务水平大大提高,客户满意度大大提升,投诉率明显下降,行业整体形象显著改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提升。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并与“信用安徽”诚信体系全面接轨。

2、企业改革与发展

国有保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经营机制得到转换,内控机制基本健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增长方式逐步转变,企业效益有所提高。

3、保险产品和服务

加大区域性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推动产品和服务的自主创新。建立贴近市场、效率高、反应快的产品开发机制,可以根据我省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开发个性化、多样化的具有区域特点的保险产品,丰富我省保险产品的品种,逐步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体系。

推动非寿险产品升级换代。在做好企财险等传统产品改造的同时,积极开拓个人非寿险市场,引进具有投融资功能的个人非寿险产品,把发展个人非寿险产品与发展投资、理财、分红型产品结合起来;加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多渠道销售符合社会需求的个人非寿险产品。

加快寿险产品创新步伐。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寿险保障;进行市场细分,增强产品特色;寻找寿险业与其他金融产品的结合点,提供高附加值寿险产品。

4、业务结构调整

在保证车险市场健康稳健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企财险、建筑安装工程险、物流保险、家财险等非车险业务,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技术水平,积极拓展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领域。

发展多层次、多保障寿险产品,既保证规模险种发展,又强调经营效益,推动高保障和效益型产品发展,实现在“发展中调整”的整体思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展市场潜力大、社会需求强烈的养老险和健康险业务。

5、营销渠道与方式

鼓励保险机构与保险中介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中介公司的自身优势,在防范风险、依法经营的前提下,谋求更广泛的合作与发展。推动保险中介机构开拓人身保险业务;完善个人营销和银行代理销售渠道;积极探索保险公司间交叉代理和完善个人营销体制。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网络技术,积极开展网上保险和电话投保,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

(三)监管体系

坚持保险监管的法制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把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作为保险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逐步实现从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从结果性的事后监管向过程性的事前事中监管转变,监管职能将逐步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通过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市场监管、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等手段,调控保险市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到“十一五”末,基本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比较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

五、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全省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保险业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发展,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省保险业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领会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树立发展观念,实现全省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结构调整的关系

结构调整的实质,就是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资源合理有效地配置到保险服务的各个领域和保险经营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把群众有需要、经营有效益但又没有发展好的业务尽快发展起来。在结构调整中,一方面要尊重市场规律,注重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要把业务调整的力度和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防止业务出现大起大落,促进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2、正确处理好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把发展作为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的根本措施,把防范风险作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努力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加强风险管控,实现保险业的良性发展,积极探索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发展新业务可以从试点开始,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掌握风险发生规律,提高风险防范技巧,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3、正确处理好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的关系

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挖掘行业自身潜力,又要加强政府的推动和调控,依靠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广泛吸引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到保险业中来,源源不断地为保险业发展注入活力。

4、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保险业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找准企业发展与服务社会的结合点,发扬“顾全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加快发展、富民兴皖”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我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人们收入分配存在差距的情况下,保险业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不仅为富裕群体服务,也要为困难群体服务。

 

5、正确处理好推进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

创新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动力,是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要从国情、省情和保险业实际出发,创新保险组织体系和发展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保险创新要与加强保险监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监管部门要为保险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一些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原则的创新,只要条件成熟,就可进行尝试。

(二)加强宣传,争取地方党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保险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

   加强对行业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整合行业宣传力量,发挥整体宣传优势;注意及时总结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典型事例、新鲜经验和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加强保险业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保险行业。采取多种方式,加深社会对保险业的理解,引导大众形成正确的保险观念,努力提升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2、继续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

继续加强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请示汇报,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保险业的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做好《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85号)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出台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争取出台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机动车辆信息平台,着力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保险市场多头监管问题;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联系,为保险业深度参与“861”行动计划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卫生、农业、安监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为保险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三)积极应对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保险业综合竞争力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保险业将在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我省保险业要积极应对全面对外开放的要求,努力学习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引导中资保险公司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二是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争取外资公司在皖设立营业机构,带动安徽保险市场发展。三是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遵循非歧视、透明、国民待遇原则,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共同发展。

(四)加强市场主体建设,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通过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提高保险企业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积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险企业,形成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

积极鼓励和支持在我省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市场主体,繁荣我省保险市场。

支持政策性保险公司的发展,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在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各类政策性保险业务。

鼓励专业保险公司如机动车辆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金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继续支持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培育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完善中介管理制度与内控指引,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运作与行业标准;规范发展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与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发展窗口服务功能强、管理规范的兼业代理机构;全面实施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与持续教育制度,提高营销队伍素质;建立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促进行业规范。  

(五)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建立系统风险预测和防范机制

1、加强保险监管机关建设

作为保险业主管和监管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对行业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保险监管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发展观念、市场观念、服务观念;致力于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履行好保险监管职能;帮助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建立保险监管的长效机制

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强化省级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市场动态监控体系,加强监管机关与保险机构的协调联动。吸收、借鉴先进监管经验和技术,加强保险监管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时效性。

增强监管透明度,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建立保险新闻发布和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行业发展与监管信息等;接受被监管单位和社会监督,增强监管透明度和实效,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同银行、证券监管部门以及人民银行的合作协调,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3、完善保险专职监管员制度

落实《保险专职监管员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一对一”的监管模式,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全面评价和监控公司的内控状况、经营情况、偿付能力,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监管建议,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通过实行保险专职监管员制度,将监管工作贯穿于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实现全面、动态、实时监管。

4、防范和化解系统风险

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以管理不善、违规问题突出的公司和投诉比较集中、市场影响比较大的业务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整顿严重阻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每年从根本上解决1-2个问题,力争使全省保险市场秩序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根本好转。

加强非现场监管。加强对公司数据真实性的检查,严厉打击假数据、假报表等弄虚作假行为,提高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加强报表管理,实现对公司各项数据指标的监控;关注公司内控建设,督促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六)积极开拓“三农”保险市场

坚持把发展“三农”保险作为保险业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途径。促进农村寿险和非寿险市场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建设和农村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三农”保险市场发展目标,制定促进“三农”保险市场发展措施,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鼓励保险机构到农村地区展业,支持在农村地区设立保险机构。引导公司在人员、经费上支持农村业务的开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税收等方面支持农村保险业务。

创新“三农”保险产品与服务。根据农村保险市场发展需要,积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和缴费灵活的保险产品;以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建设营销服务网络,探索“三农”保险代理发展模式。

稳步推进农村营销员持证制度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保险营销员持证管理制度。

加强保险宣传,开展保险知识下乡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社会公益活动,扩大保险影响,增强农村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积极性。

(七)加强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才、尊重人才,紧紧抓住吸引、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造就一支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人才队伍,为做大做强我省保险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建立健全引进智力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积极探索智力引进的各种方式,加强与境内外保险业、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坚持按需引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注意从境内外和各行各业引进适合保险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注重发挥专家作用,逐步建立专家信息库。完善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培养人才的机制

通过健全保险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大对培训的投入;探索保险业与高校联合培养保险专业人才机制,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

3、建立健全激励和使用人才的机制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各种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将经营管理人才与各类专业人才的贡献、风险、责任和分配联系在一起,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健全对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建立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培育保险人才市场,加强人才流动管理,形成保险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人才优化配置。加强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才动态管理新机制。

(八)加强保险社团组织建设,发挥其职能作用

加强保险社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是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的建设,将进一步明确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安徽省保险学会在新形势下的职能定位,发挥其在自律、维权、协调、宣传、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1、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完善协会职能

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据“保险主体有意愿、竞争环境有需要、经费负担有能力、服务自律有实效”的原则,逐步完善省辖市保险行业协会体系,把行业协会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望的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好协会的“服务、宣传、协调、自律、维权”的职能作用,推动各会员单位对本规划的贯彻落实。

2、加强保险理论的研究与创新

在不断取得保险实践创新的同时,注重举办以保险理论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科研成果交流会、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活动,加强同国内外学术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安徽保险》,推动我省保险理论研究的创新;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徽保险业的宣传,增强社会对保险业的认知度。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本规划纲要对我省保险业未来五年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是全省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纲领。全省保险业要在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我省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1-06-22